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关于同意开展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
日期: 2015年07月06日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

建标标函[2015]108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立项报告》(中色标字[2015]第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组织开展标准局部修订工作。请你们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标准编制质量,按时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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