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实函[2017]255号
福建、浙江、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福建等省《关于申请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7]130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