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今年底前60%以上养老机构要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
日期: 2020年04月28日 来源: 中国标准化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导 读

  记者日前从民政部获悉,到2020年底前,我国60%以上的养老机构有望提前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


  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2017年中国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实施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是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民政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就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服务秩序,支持养老机构正常运营;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今年1月,我国正式发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考虑到当前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现状、设施改造投入、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和外部监管环境等各类因素,《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

  通知强调,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到2020年底前,各地养老机构普遍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为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老年人知情选择提供参考;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继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逐步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护理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普遍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院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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